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组织开展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参与制定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及指标体系;研究开发教育质量监测工具,为各级开展各类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提供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分析处理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研制监测报告;开展教育监测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咨询服务和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此部分另附表格,详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97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77.22万元, 总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56.15万元,增长369.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77.22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80.48万元,增长398.37%,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1,485.0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24.3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将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需延期支付的项目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完毕。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情况。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977.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936.71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40.51万元,总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56.15万元,增长369.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1,868.8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本单位运转所必需的商品服务支出及财政安排的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526.51万元,增长445.89%,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新增教育督导专项经费1,485.00万元、追加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4.00万元和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4.05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是人员考核晋升,社保和职业年金等缴纳按比例增长。
3. 卫生健康支出(类)11.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购买的医疗保险的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1.49%,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医疗保险缴纳按比例增长。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8.9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13.0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纳按比例增长。
5.年末结转和结余40.5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2.23万元,增长121.61%,主要原因是未完成的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的项目资金。
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支出。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71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539.97万元,增长388.16%。其中:基本支出254.88万元,项目支出1,681.82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3.62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
(一)教育支出(205类)“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62.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68.8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维持本单位运转所必需的商品服务支出及财政安排的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年初预算为39.57万元,支出决算为37.37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4.44%。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社保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社保决算支出数相应减少。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6.3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3%。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养老保险支出相应减少。
(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1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6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4.4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职业年金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职业年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210类)“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4.67%。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医疗保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事业医疗支出相应减少。
(四)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95.7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应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水平变化导致住房公积金支出相应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2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结构发生变化,决算支出相应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78.03%。主要用于支付遗属生活补助、离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职工回家探亲往返路费、已故职工丧葬费和体检费用等。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经费支出。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安排。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单位无公务车。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安排。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27.6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0万元,降低9.49%,运行经费用于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降低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必要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71万元,增长54.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9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9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0.9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5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当年资金1,676.05万元,未列支结转专项业务费资金5.77万元,两者之和共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办公楼维修加固项目”、“物业管理费”、“专项业务费”、“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等5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设置合理,符合全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体现单位主要职能,符合单位实际,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格,较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5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费执行单位个别项目推进力度不够,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缓慢;二是预算编制还不够严谨。
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建立项目库,保障项目及时依法依规支出。二是继续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继续列入kpi绩效考核体系,并建立月末联系督办制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力争完成规定的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2年我单位有1个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教育督导专项经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 ”项目自评得分为99.8分,一等,项目年初预算数为1,500.00万元,年中预算调减13.6352万元,全年预算数为1,486.36万元,执行数为1,486.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数量指标为参加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县份数量=99个,完成组织除12个国家样本县以外的99个县区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现县县全覆盖,以大数据分析全区义务教育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质量指标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抽样调查县份覆盖率≥100%,按全区111个县的10%抽取国家参测样本,即12个县为国家参测样本县,本年度12个国家样本县已全部完成现场参测;三是时效指标为支付完成时限≤12月,本项目于5月26日完成国测现场测试;四是成本指标为支付合同款≤15万元/县*99个县,五是社会效益指标为切实提高我区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每年参加国测后,国务院督导办在次年以文件形式反馈本省国测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提升区域教育质量。通过发布质量监测结果,督促政府、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念,营造支持教育改革发展、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参与教育质量监测县(市、区)满意度≥90%,组织参测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自治区组织实施国测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样本为153,满意度为98.05%。
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科学论证与实际实施情况存在出入,导致项目实施金额有少许调减。
下一步改进措施: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力争完成规定的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质量监测中心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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