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8个部分。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西教育厅政务公开办公室(0771—5815000)。
一、概述
2016年,教育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等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夯实公开基础,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教育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开展。办公室下设政务窗口、新闻办、信息中心等3个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务窗口主要负责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的组织、协调、统筹及依申请公开工作;新闻办主要负责宣传报道及热点舆情回应与解读,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及教育部报送教育信息,整合、编辑我厅官方网站及微信、微博的信息内容;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政府网站、电子屏、微博微信等载体的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及信息上传工作。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人,其中专职人员2人,兼职3人,另配备1名技术人员负责信息上传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我区依法治教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6〕17 号),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建立征求意见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教育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大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明确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审核流程、职责分工等,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做到“工作目标、任务要求、职责分工”三明确。制定《广西教育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关于做好“八桂教育”推广运用的通知》,建立广西教育厅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各处室报送情况,督促、激励各单位积极报送信息。
(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网站栏目、信息内容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
(四)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和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情况。
一是加强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其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教育厅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教育新闻、网上办事、教育资源、网民互动、媒体聚焦等栏目,强化与广西各大新闻网站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进一步完善网站数据库建设,加强网站的全文检索功能。制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等专题网站,扩大教育信息发布和教育政策解读影响力。同时,充分利用直属事业单位主办的广西招生考试网、广西大学生就业网、广西学生资助网、广西教师教育网、广西高校思政教育在线等广西区内影响力较大的专业网站,公开相关教育政策信息,使之成为群众及时了解教育政策、办理教育事项的快捷渠道。
二是创新载体,加强教育微信建设。官方微信“八桂教育”以“宣传广西教育、服务师生家长”为宗旨,开设了教育资讯、政策解读、改革亮点、招考信息、名师访谈、经典诵读等固定栏目,用全面、权威、准确的信息发布为我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是建立并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统一口径进行对外宣传和信息公开。明确了分管宣传工作的一位副厅长和一位处级干部为新闻发言人,明确了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必须统一口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和机制。
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多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向教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一中心两馆”报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向媒体发布新闻通稿和政策解读、办公楼层电子屏幕发布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了解、查询教育信息提供多种渠道和途径。
三、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
(一)推进重大决策公开。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和相关利益方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制度。2016年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全区教育系统网站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试行)》等17项规范性文件均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各市政府、教育局、高等学校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基层、有关单位及相关群体代表、专家的意见建议,扩大公众参与。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深化高等学校“双创”教育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等重大教育政策、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度。二是加强教育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专题”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改薄工作专栏”等版块,及时公开工作政策文件、有关会议及领导讲话、专项督导报告、评估结果、各市及县(市、区)年度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规划、基本办学条件标准,部分项目县特色、经验工作视频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全面改薄”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公布重点工作结果。公布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遴选结果、第一批自治区民族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名单、2017年全区多元普惠幼儿园名单等,公开教育厅2016年度工作总结及成效,方便社会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三)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公开。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公布40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基本流程、示范文本,表格下载等事项。加强“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利用自治区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开展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在线预审,开通在线申报、在线咨询事项20项,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五)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公开2016年度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广西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报告(2016)、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结果、2016年度新设本科专业评估结果等,接受家长、社会监督。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针对负面舆情,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和媒体进行回应,使公众及早了解相关政策和真实情况,消除不利影响。2016年,及时澄清有关中职招生不完整信息1例,维护了中职招生工作稳定。
(二)多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6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805条,通过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395条,向新闻媒体提供新闻通稿和相关背景材料200篇次,各媒体刊播相关报道3000余篇。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媒体采访团16次,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接收采访30余次。
(三)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政策文件、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网页的公告、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服务信息、统计数据等主动性公开的教育信息均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发布更新, 2016年门户网站信息更新6805条,网站访问点击率达到34000多次,回答公众提出的问题420条。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16年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4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中“已主动公开”的1件,“同意公开”的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备案情况。
(三)接待场所建设、完善、维护及工作运行情况。在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厅窗口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修订工作,并在门户网站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教育厅政务公开工作取成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部分政策解读材料还做不到同步起草同步公开,对全区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还不够等等,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下一步,教育厅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厅机关全员培训,加大对市县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提升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三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网站栏目,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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